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》([88]财税255号)第十七条的规定,同一凭证,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,如分别记载金额的,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,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;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,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。
发布日期:2015-08-24 00:00:00
文章来源:RTF
作者: RTF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》([88]财税255号)第十七条的规定,同一凭证,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,如分别记载金额的,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,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;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,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。
国际财税组织 KEY WILL GROUP 成员